2013-2015级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加强学院学风建设,根据校学生工作部(处)下发的《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15-2016学年综合奖学金、基础学科专业奖学金、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十大网赌排行榜最新实际,现就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对象
十大网赌排行榜最新2013、2014、2015级在籍在读学生(不含休学学生)。
二、学年奖学金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⒊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二)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按《十大网赌排行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学院取消其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2.未经允许,擅自在校内外租房居住;
3.校园内违法无证驾驶摩托车;
4.恶意拖欠学费。
三、学年奖学金设置及评选标准
(一)学年综合奖学金
学年综合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次,主要依据学生在专业班级学年绩点排名情况进行评定。甲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年级专业人数的7%,乙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年级专业人数的10%,丙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年级专业人数的13%。其中,甲等奖学金奖励1500元/人,乙等奖学金奖励1000元/人,丙等奖学金奖励500元/人。
1.甲等奖学金评选标准
(1)专业排名必须位于本专业年级前8%;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评选学年内无重考、重修科目。
2.甲等奖学金评选中特殊情形的处理
(1)10人(含10人)以下的学生班甲等奖学金由院学工办统一评定。请相关班主任老师于2016年10月13日前将班级成绩绩点排名表及班级中符合甲等奖学金评选条件学生的基本情况书面报至院学工办313室。
(2)如本班无符合甲等奖学金评定标准的人选,其甲等奖学金调整至本年级同专业其他班级,并相应增加乙等或者丙等奖学金名额。
(3)请共用甲等奖学金名额的班主任老师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甲等奖学金分配情况报至院学工办313室。
(二)励志奖
1.励志奖获得者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
2.励志奖评选标准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2)在逆境中乐观积极,奋发成才,综合素质高;
(3)本学年成绩绩点班级排名前5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已获得学年综合奖学金的,同一学年度不再参评励志奖评选;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和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学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奖。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评选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班级评议;
3.院学工办初审并公示名单;
4.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二)评选要求
各学生班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合理。
五、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班级奖学金确认名册。请班主任老师于10月20日前到313室领取校对表格并签字确认后,报院学工办备案。
(二)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由班主任老师在院学工办313室领取。
(三)学生获奖情况登记表填写要求
1.填写表格必须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色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材料由班主任老师收齐后统一交至院313办公室)。
2.每名获奖学生只填写一张表格。
3.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透明胶。
4.学年总结必须填写详细、充分、完整。
5.班级意见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字,必须对学生进行客观评价,不得一概而论。
6.表格除学院意见、学校意见、备注栏外需全部填写完整。
(四)请各班主任老师到院学工办313室领取具体分配
名额,并登录院学生管理平台项目分配版块查阅、录入,并于2016年10月23日23:00前完成系统录入,否则学院将收回分配名额重新分配。
六、学年奖学金发放
学校为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奖金由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校园卡内,各班级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特此通知
十大网赌排行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