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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进、三零、三比”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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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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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校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基础上,以“牢记嘱托谋发展,务实清廉为师生”为主线,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开展“三进、三零、三比”活动,想方设法为师生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令师生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积极开展“三进”活动

学校要大力开展“进教室、进食堂、进宿舍”活动,让学校及各职能部门领导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检验工作实效。听听学生怎么说,问问教职员工怎么看,请教基层群众怎么干,力求获得平时难以听到、不易看到、意想不到的新情况,真正抓住制约发展的“结”、师生闹心的“难”、基层群众工作的“忧”。与广大师生和基层群众一起想解决办法、找出路对策、解决师生普遍关心的、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进教室”,落实校、处两级领导干部课堂听评制度,校领导担任联系学院的学风建设督导员

以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严格学生到课率日常检查,开展教师授课满意度调查,努力提升教书育人质量,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校领导应与学院(系)、教学部建立联系制度,对学风进行督导。由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为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处、保卫部(处)、各学院(教学部、系)等相关单位配合搞好“进教室” 活动。

1.听课人员要求

(1)应及时认真填写《湘潭大学听课记录本》(由教务处教研科负责发放)。

(2)重点对课堂教学组织、课堂纪律、教风学风、教学效果等基本情况进行评议。

(3)课后应及时反馈听课评课情况,方式主要包括:一是直接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交换意见;三是与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教学部、系)领导交换意见。

(4)围绕学校教学组织安排、专业课程计划设置、教学设施条件等,征求师生的意见及建议。

(5)听取师生对学校其他工作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2.听课人员范围及听课时数(教务处去年下发通知明确)

(1)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

(2)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人事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国际交流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

(3)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各学院(教学部、系)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

(二)“进食堂”,建立校、处两级领导干部食堂就餐制度,校领导担任学生食堂的伙食质量督导员

落实“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完善学生饮食卫生安全长效监控机制,开展食堂服务质量和服务作风评比,努力优化学生膳食营养结构,提高学生就餐服务质量。建立校领导定期联系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制度,对食堂伙食质量与服务进行监督。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牵头,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等相关单位配合搞好“进食堂”活动。

1.进食堂人员要求

(1)了解学生食堂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等情……

(2)针对饭菜价格、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等,主动征求学生的意见及建议。

(3)听取学生对学校其他工作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2.进食堂人员次数及说明

(1)校领导每月进食堂与学生就餐不少于1次;可联系牵头或配合单位不超过2人陪同。

(2处级领导干部每月进食堂与学生就餐不少于2次。学院(教学部、系)党政领导干部进学生食堂就餐,应尽量选择本学院(教学部、系)学生就餐较为集中的食堂。

(三)“进宿舍”,严格校、处两级领导干部宿舍走访制度,校领导担任联系学院“学生文明寝室”建设的督导员

以改善学生学习、居住环境,关注学生思想、学习动态为重点,指导推动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和评比活动,密切领导干部与学生的日常联系,结合校园文明、安全等工作,解决一批关系学生切身利益、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牵头,保卫部(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各学院等相关单位配合搞好“进宿舍”活动。

1.进宿舍人员要求

(1)了解学生宿舍学习生活设施、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情况;

(2)关注学生课余时间思想动态,了解学风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等情况;

(3)听取学生对学校其他工作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2.进宿舍人员次数及说明

(1)校领导每月进学生宿舍走访不少于1次,可联系牵头或配合单位不超过3人陪同;

(2)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处级领导干部每月进学生宿舍走访不少于2次;

(3)各学院(教学部、系)党政领导干部每周进学生宿舍走访不少于1次,鼓励各学院(系)建立“院(系)党政领导联系班级宿舍”制度。

 

二、认真开展“三零”活动

通过大力推进“三零”活动的开展,形成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解决窗口单位与服务管理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建设。以达到解决实际问题、拿出实招新招、给师生带来切切实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上来。从根本上改变机关和院系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让师生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和成效。

(一)“三零”活动的内容

1.亲密沟通零距离

校、处两级领导班子及广大党员干部应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广大师生就关系师生切身利益、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学校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沟通交流;真诚相待、畅所欲言、多做倾听,做到交流无障碍、沟通面对面。

2.优质服务零缝隙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不断完善各种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的同时,根据广大师生不同需求进行服务与管理的挖掘与拓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无疏漏、全覆盖,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人,打造优质平台、搞好服务育人的各项工作。

3.不良作风零容忍

  校、处两级领导班子及广大党员干部应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要求,并及时整改,作出表率。对机关部门及院(系、部)工作人员所存在的不良风气进行严肃处理与惩戒,做到不良风气“零容忍”。进而促进我校党风、学风以及学术之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三零”活动的具体措施

1.设立、开通信息沟通平台。在各种信息平台建立与维护过程中,第一时间接受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并作出回应。

2.设立校、院两级一把手学生接待日,建立校领导联系学术骨干制度。搭建一把手与普通学生无障碍交流平台。领导班子应对教学、科研、服务管理骨干广泛联系,特别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基地的学术负责人,并定期交流。

3.建立“一次性到位”制度。简化办事程序,解决办事拖拉、推诿等问题,提高工作执行力,让师生办事不跑第二趟。

4.公开服务流程,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学院及机关管理人员通过佩戴党徽、工作牌等途径,亮出服务事项,方便为师生排忧解难。推行代办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提高办事效率。

5.建立监督举报、投诉处理及处罚机制。设立师生意见簿、投诉电话等,积极受理师生的投诉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作风和服务手段,对不良作风严格处罚、惩戒。

 

三、切实开展“三比”活动

学校要对在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一批密切联系群众、弘扬湘大精神、宣传和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爱校兴校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进行评比,切实开展“三比”活动。以进一步坚持湘大自信、湘大人自信和湘大精神自信;进一步推动干部作风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工作热情,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一)“三比”活动的内容

1.比作风。就是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岗敬业、爱校兴校的湘大人精神,要坚守湘大自信、湘大人自信、湘大精神自信,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思想上积极上进,勤廉为民,工作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比形象。就是时刻以党员干部和大学人的标准严格自己,襟胸开阔,顾全大局,服务中心,维持操守,以集体为重,以事业为重,追求卓越,完善自善。

3.比奉献。就是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以服务师生、回报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情为师生所系,利为师生所谋,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勇气和魄力,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取信于民。

(二)“三比”活动的评比办法

1.建立台账制度,并进行详细记录、考评。对各项活动落实情况、受理信息及反馈解决情况进行登记,并在每学期末将统计情况面向全校师生公布。

2.试行绩效考核。

(1) 校、处两级领导干部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应对落实“进教室、进食堂、进宿舍”工作情况进行说明。

(2)由人事处负责,会同牵头单位要建立评选实施细则,明确评选标准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确保把素质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令人信服,德才兼备的同志评选出来。探索将落实“三进”、“三零”工作情况,逐步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建立领导点评、师生评议机制。一方面,校、处两级领导按照当场议问题、集中评效果、整改抓落实等程序,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另一方面,组织机关及院系管理职工互评,结合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工作实际等,以民主生活会、工作评议会的形式进行互评和自评,主动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实现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同时,发放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听取师生关于院系及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三比”活动的具体措施

学校将通过部门推荐、听取意见、组织考察和领导小组决定的形式,在本次“三进”、“三零”活动开展过程中结合平时学习、工作表现推选产生“三比”优秀党员,并予以表彰。

1.开展立德树人标兵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人事处

协助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

评选范围:全体专任教师

评选指标:30人

2.开展勤廉为民优秀领导干部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助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评选范围:机关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院系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评选指标:10人

3.开展爱岗敬业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

协助单位:实验设备管理处、子弟学校

评选范围:后勤服务人员,试验人员,子校、幼儿园、校医院在职人员,在学校服务2年以上的短期工作人员

评选指标:20人

4.开展爱校兴校优秀离退休人员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离退休工作部(处)

协助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评选范围:离退休全体职工

评选指标:10人

5.开展德才兼备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协助单位:校团委,研究生院

评选范围:全校在校学生党员

评选指标:30人(其中研究生10人)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同志要认真开展好“三进”、“三零”活动,切实营造良好的“三比”活动舆论氛围。要通过校园网、校报等宣传平台,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树立榜样,建立标杆,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达到出新风、出实效、出典型的“三出”效果。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作为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能力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学校综合改革良好契机与重要手段。为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和研究教学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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